根据《华侨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1〕18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,学院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综合考虑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、职业能力,经学生提交申请、学院团委审核、领导小组讨论,无合适人选。
公示期:2026年6月15日-6月19日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馈,学院团委电话:6167687。
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
2026年6月15日
上一条:新传〔2026〕8号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
下一条:新闻与传播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
【关闭】